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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民委公选公务员面试名单

2012-05-14 15:22:28

根据《2012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笔试成绩,现将我委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名)

职位

姓名

准考证号

备注

0401111201

(监督检查司创建活动指导处

主任科员)

王新蕊

109311013910

其中

3人

笔试

成绩

并列

叶刚

109311011209

孙沭沂

109342022509

李丽鑫

109311014108

郭加梅

109311015617

靳蕊

109311014820

廖志远

109342021528

0801112201

(研究室研究四处主任科员)

丁伯虎

109331011320

参加

职位

业务

水平

测试

王耀

109311014315

任尚发

109342022217

陆少青

109344010421

陈传康

109331011012

0801112202

(研究室研究五处主任科员)

刘新月

109342021027

参加

职位

业务

水平

测试

陈功继

109342020627

屈军卫

109311014216

姜杰

109342020821

高晓宇

109365010313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

1.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2012年5月14日下午2:30至4:30

2.面试时间:2012年5月15日上午8:30

(二)地点:国家民委机关3号楼

地铁线路:地铁1号线、4号线西单站。

公交线路:7路、10路、15路、37路、88路等至民族文化宫站。

(三)方式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为闭卷笔试形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于2012年5月14日下午2:00前到国家民委3号楼候考,并携带资格复审材料。

(二)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12年5月15日上午8:00前到国家民委3号楼候考,参加面试顺序抽签、签订保密责任书。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已进行资格复审人员仅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参加面试,其他人员携带资格复审材料。

(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未按时到达的按放弃面试处理。等候期间,手机等各种通讯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四)资格复审包括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和《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取消面试和遴选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结束后,通知有关考生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国家民委人事司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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