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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学能手参赛选手的实施办法

2012-04-28 11:47:37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市教发[2012]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选推荐名额

西安市分配到周至县推荐指标:中学4人、小学4人、教研机构1人。

各校依据评选条件推荐参赛选手,推荐人数不限。

二、评选推荐对象

2010年、2011年已被西安市授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三、评选推荐条件

1.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尽职尽责。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师德师风考核优秀。

2.个人素养。熟悉教育法规,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对所任学段和学科的课程体系有全面系统的研究,教学特色鲜明,有比较成熟的教学经验,教学功底扎实。

3.教学实绩。能很好完成本学段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显著。

4.研修能力。能承担校本研修业务。近三年内,多次承担县级及以上公开课;近三年内,至少有两篇学科专业论文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交流(由教育部门组织)。

5.职称要求。原则上中小学教师应具备中学二级、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教龄在三年以上,学历符合《教师法》相关规定;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和教研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称。

6.优先条件。在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活动中获得一等奖项;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表彰奖励的教师,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领导小组

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秉权 君彦

成 员:张堪存 张天福 吴尔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科。

五、评选推荐办法

第一阶段:4月9日至4月13日校级评选推荐。各有关学校要成立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选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采取个人申报与学校审核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学校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拟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第二阶段:4月16日至4月27日县级评选推荐。县级评选推荐采取资格审查、量化初评、赛教遴选的办法确定推荐人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就个人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量化积分,按各类别推荐指标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初定赛教人选。县级赛教由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选调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教师组成学段评审小组。依据陕西省中小学教学能手说课答辩、上课评分标准,对初定人员进行赛教遴选。县评选领导小组依据推荐条件结合赛教成绩好中选优,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六、相关要求说明

1.思想重视,认真评选。各有关学校要认真学习本次评选活动有关文件,领会陕教师[2012]6号文件精神,成立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切实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坚持原则,好中选优。各有关学校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查资格。经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后,评选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好中选优,推荐上报。

3.材料真实,及时申报。各参赛选手应提供真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各校务必于4月13日前上报材料,上报材料应提供参赛人填写的《陕西省教学能手审批表》、职称证、学历证、至少提供近三年内2篇县级以上学科专业论文发表的刊物、能反映教育教学实绩的各类荣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材料每人1袋,袋面粘贴材料目录。

4.赛教事宜另行通知。

及刘 锐 13669185105

电 子 邮箱:rskliurui@163.com

 

附件:1.各校评选推荐对象名单

2.《中小学教学能手上课评分标准》

3.《中小学教学能手说课答辩评分标准》

4.陕西省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

5.《陕西省教学能手审批表》(样表)

6.材料目录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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