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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流程

2012-03-07 16:37:03

一、资料准备

1. 学历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2. 同底版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4张。

3. 申请教育基础理论考试免试人员,准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有效合格成绩证明(成绩证明有效期三年)。

二、审查报名

1. 申请人员网上注册个人信息。

2.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核对个人信息,确定考试科目、缴费,填写相应表格并上交教师资格办完成报名。

三、教育基础理论培训和考试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不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命制试题,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具体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四门课程培训和考试。从今年起,首次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者不再适用免试政策。

四、体检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及免试人员到市教师资格办指定的二级及其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考试分为教案书写和讲课答辩两个环节。

六、证书发放

符合报名条件,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体检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经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通过,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编号后,核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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