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5 18:56:41
参加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的各位考生: 2011年西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考试定于 一、发放时间、地点 (一)社会人员 请于4月28日(星期四)、29日(星期五)到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2011届非师范教育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请各高等院校于5月3日到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文艺南路194号)统一领取本校学生准考证,回本校发给学生。 二、携带资料 社会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 三、社会人员领取程序 (一)社会人员从 (二)社会人员于 四、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考试准考证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二)领取准考证后,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三)考生领取准考证后,提前查看考场,熟悉乘车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联系87274558 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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